索引号: | 003137117/201801-00008 | 所属目录: | 补偿方案 |
关 键 词: | 岳西县 集镇 批次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公告 | 点击量: | 次 |
发布单位: | 县国土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10:52:00 |
内容概述: | 岳西县2017年度第05批次城镇、集镇、村庄建设用地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9日以皖政地〔2017〕1070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国... |
一、征地位置、地类和面积
1、地块一:温泉镇桃岭村黄龙、方家组被征土地1.3357公顷,其中农用地1.3357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
2、地块二:响肠镇请水寨村中湾组被征土地0.1499公顷,其中农用地0.1400公顷(耕地0.1400公顷)、建设用地0.0099公顷。
3、地块三:店前镇白鹿村被征土地0.2657公顷,其中农用地0.0083公顷,未利用地0.2574公顷;河西村河西、花屋、千竹组被征土地0.906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3837公顷);收回国有未利用地0.0362公顷。
4、地块四:店前镇河西村河边、千竹、阳边组被征土地0.2935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收回国有未利用地0.0224公顷。
5、地块五:菖蒲镇菖蒲村矛屋组被征土地0.1666公顷,其中农用地0.1581公顷、建设用地0.0085公顷。
6、地块六:和平乡西溪村和平组被征土地0.108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7、地块七:姚河乡姚河村宋湾组被征土地0.087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8、地块八:姚河乡姚河村金早组被征土地0.1800公顷,全部为耕地。
9、主簿镇白果村大桥组被征土地0.0789公顷,其中农用地0.0560公顷(耕地0.0560公顷)、建设用地0.0229公顷。
10、主簿镇余畈村花屋组被征土地0.1077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
11、冶溪镇联庆村戴湾组被征土地0.6980公顷,全部为耕地。
12、头陀镇头陀村燕窝组被征土地0.094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93公顷(耕地0.0060公顷)、建设用地0.0850公顷。
13、头陀镇头陀村祠堂组被征土地0.1905公顷,全部为耕地。
14、响肠镇请水寨村磨房组被征土地0.0874公顷,全部为耕地。
15、中关镇秋千村杨林组被征土地0.154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1370公顷)。
16、古坊乡下坊村河东组被征土地0.289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2662公顷)。
17、河图镇河图村栗树组被征土地0.2023公顷,全部为耕地。
18、青天乡青天村跑马组被征土地0.3698公顷,全部为耕地。
19、青天乡同心村胜利一组被征土地0.0240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数额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24号和岳西县人民政府岳政秘〔2015〕52号文件标准,按照补偿协议书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宜政秘〔2015〕164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失地保障措施按规定政策落实;县城规划区内的按《岳西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岳西县人民政府第39号令)相关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岳政[2015]6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县国土资源局。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岳西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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