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患病就医经济负担,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岳西县政府于2017年3月,出台了《岳西县健康脱贫工程综合医疗保障补充办法(暂行)》(岳政办秘[2017]51号),对非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施“1579”补充商业保险再补偿,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1579”补偿与新农合基本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同时“一站式”结算,即时补偿。
一年来,全县享受“1579”补偿对象共2455人,医疗总费用5348.4万元,新农合基本补偿2834.8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807万元,民政救助8.7万元,“1579”补偿569.1万元,综合实际补偿比为78.4%,“1579”补偿比例为10.6%。如毛尖山乡储某,总费用40.25万元,个人自付2.96万元;河图镇崔某,总费用27.88万元,个人自付2.55万元;经“1579”再补偿后,大额费用患者实际补偿比达90%以上,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工程解决贫困增量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岳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