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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多措并举提升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水平
来源: 县民政局 民生办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2018-01-23 11:32:42     
   2017年,岳西县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规范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管理,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并形成逐年递增机制。

一是稳步提升五保供养标准。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的要求,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从2016年3600元提高到3960元,集中供养对象全部执行每人每年4800元标准,并保持每年递增不少于10%机制。实行照料护理制度,截止到12月,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254人,占失能半失能人员总数的44%。对失能人员按每人每月400元、半失能人员200元进行护理补助,对于不愿入住敬老院的人员,按照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护理费或提供卫生保洁、洗涤、理发等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充分配备五保生活用品。按照人均1000元的标准,全县下拨经费490万元为五保人员统一购置生活用品,确保每个五保对象不少于春秋装2套、夏装2套、冬装2套、单(棉)鞋各1双、床上用品2套,床、衣柜、桌椅、炊具齐备。每个集中供养五保院民每月定额补助30元零用钱,每人每年助480元用于其零星生活用品购置;通过多年来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改造工程,住房全面进行了改造,全县敬老院人居环境全面得到改造提升,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三是兜底保障五保医疗健康。为五保供养对象代缴参合金、购买住院护理商业保险、安排人均每年280元小额门诊费,五保户住院看病实现零支付,住院费在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部分全部由民政兜底。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由保险公司支付护理费用。积极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供养对象发生意外,可以获得赔偿。

四是足额配齐服务机构员工。按每10名五保院民配1名工作人员、每4名失能五保院民增配1名护理人员,足额配备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员工。为稳定机构员工,财政统一为全县敬老院工作人员按人年均1.8万元安排工资、按19%费率购买养老保险、按0.4%费率购买工伤保险,全县共聘用工作人员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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