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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主流新闻媒体做好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民生办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2014-04-16 00:00:00     

民生办(20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民生办《2014年工作要点》中关于强化舆论引导的相关要求,加强与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合作,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营造良好实施氛围,结合我县第一季度民生工程媒体宣传报道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民生工程项目的宣传报道力度
    以省民生办《2014年二季度宣传要点》中的十项要点为重点,加强在主流新闻媒体上的信息报道力度,进一步开展好各项民生工程宣传工作。
    二、加强在主流新闻媒体上的民生工程宣传
    (一)加强与报纸等媒体的合作。各乡镇、各牵头单位要紧抓民生工程主题,在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报刊上大力宣传我县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宣传工作可从单项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的小篇幅报道做起,逐步做大影响力。民生工程为内容的新闻报道要一定带有“民生工程”字样,务必突出“民生工程”主题。
    (二)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在中安在线、人民网安徽频道、新华网安徽频道等省级以上主流网络新闻媒体上宣传各地、各单位的民生工程工作,进一步扩大我县民生工程影响面。(中安在线,可通过注册其门户网站通讯员账号在线投稿)
    (三)充分利用部级门户网站发布平台的重要影响力。各乡镇、县直民生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实施成效等,争取在有关牵头部门的部级门户网站上展示我县民生工程实施效果,进一步提升我县民生工程品牌效益。
    三、做好民生工程宣传报道的搜集和上报
    县直各民生工程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关注以上各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部门的交流,搜集民生工程的宣传报道,整理发送至县民生办邮箱(县民生办:yxxmsb126@.com),同时要注明信息报道来源、出处。并将相关媒体报道复印件及时报送县民生办。
附:2014年二季度宣传要点

                                                                                                         2014年4月15日

2014年二季度宣传要点


    1.民生热点宣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宣传保障改善民生的方针政策,宣传要注重突出“民生工程”品牌,营造民生工程实施良好氛围。
    2.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宣传财政民生资金优先保障、足额配套、及时拨付情况。
    3.项目开工准备情况。对照工程进度要求,紧盯工程类项目计划下达和开工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有序推进。
    4.补助对象审核确认情况。宣传补助发放类项目动态管理、审查复核情况,确保补助资金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5.跨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完成情况。
    6.民生工程购买服务情况。根据《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积极推进民生工程购买服务。
    7.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情况。积极宣传各地民生工程建后管养经验做法,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8.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情况。围绕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管理运行、后期维护及效益发挥等开展绩效评价,宣传民生工程经济和社会效益。
    9.城乡居民增收情况。主动对接统计部门,及时掌握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数据,宣传增收情况,增强社会认同感。
    10.民生工程实施中改革创新的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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